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7年7月10日至8月22日,市委第八巡察組對市建投集團進行了巡察,于11月7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市建投集團黨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嚴格對照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和提出的要求,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勇于擔當、壓實責任、全面落實,扎實推進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
市委第八巡察組反饋意見后,市建投集團黨委高度重視,迅速召開會議,統一思想,提高對巡察整改的思想認識,增強抓好巡察整改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以堅決的態度和措施,全力以赴抓整改。市建投集團黨委第一時間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董事長宋夕元同志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市建投集團各部室負責人為成員,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設辦公室,由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擔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7位班子成員牽頭7個專項小組,專題部署、研究和推進整改落實工作,明確提出問題不解決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
(二)明確責任,強化落實
整改落實工作,由市建投集團黨委負總責,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整改領導小組認真傳達學習市委關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組織研究反饋的問題,制定了《落實市委第八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根據巡察“問題清單”,我們將3個方面9類問題梳理細化為27個具體問題,領導班子成員主動認領,逐項逐條分解,深入分析查找問題的根源,制定整改落實的舉措,制定時間表,倒排工期,掛賬督辦,把整改事項落實到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具體責任人,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確保一件一件落實、一條一條兌現。
(三)加強督辦,注重實效
兩個月來,市建投集團黨委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召開10次專題巡察整改推進會,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黨委書記以身作則,對整改工作親自部署、親自研究、親自督辦,班子成員按照責任分工對號入座,牽頭制定措施、督促落實、帶頭整改,各承辦部門和承辦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條對照,逐條研究,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程跟蹤,嚴格督導,全面掌握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建立了整改落實督查臺賬制度,對整改任務進行“掛號”,并實時跟進,完成一件,“銷號”一件,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實效。目前,市建投集團共修訂完善、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21項,積極完善制度體系,切實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市建投集團黨委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對市委巡察組反饋的意見誠懇接受、堅決執行,確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取得扎實成效。針對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梳理出的27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25個,未完成需持續整改2個。
(一)黨的領導方面
切實加強市建投集團黨委自身建設,堅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注重政治負責,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從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堅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提高發展質效、深化自身改革、加強基礎管理等方面尋求突破,按照公司確定的發展定位,扎實抓好各項工作的推進和落實。
1.關于“四個意識不夠強”問題。
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黨委對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認識不到位,要求不嚴格,在申報石家莊市政協委員時,填報過程中用非黨員身份進行了填報,故意隱瞞了黨員身份”問題。
一是研究制定了《個人申報有關事項審核審批規定》。明確規定了審批程序、責任追究等措施。二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申報石家莊市政協委員故意隱瞞中共黨員身份問題的當事人給予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關于“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不強”問題。
(1)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黨委沒有充分履行職責,對重大投資經營活動領導不力,個別項目決策程序不規范,給國家的利益造成一定損失”問題。
一是研究制定了《黨委會議事規則》,確保黨組織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中發揮作用。二是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以法定形式確立了黨組織在企業中法定地位。三是建立健全投資監管體系,防范投資經營風險。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了《投資監督管理辦法》《短期融出資金業務管理辦法》和《擔保行為管理辦法》,對投資經營活動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風險管控作出了詳細規定。明確了黨委對投資經營活動決策的前置審議程序,強化了黨委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中領導核心作用。
(2)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重大投資經營活動,調研不深入,決策不科學。投資建設3個項目,目前均未正常生產經營。其中個別工程建設項目未進行招標”問題。
一是采取一企一策辦法,解決未正常生產經營的3個投資項目。二是研究制定了《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執行公開招投標規定。
(3)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放貸、擔保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風險”問題。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外欠清收工作組,加大外欠資金清收工作力度。二是采取一案一策,一企一策的措施進行清收。三是對已發生代償的債權,通過法律訴訟、強制公證執行、資產置換等方式依法對債務人進行追償。
(4)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存在融資不能歸還潛在風險”問題。
一是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積極與債券承銷商、中合擔保公司以及部分債券投資人進行溝通研究,采取積極措施應對。二是研究提出了籌措落實償付資金的措施和建議。三是爭取市政府及主管部門的幫助和支持。
(二)黨的建設方面
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認真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推進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堅持專題民主生活會,嚴格規范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抓實基層黨支部建設,強化黨建工作考核評價,促進基層黨支部建設。
1.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問題。
(1)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效果不理想,成員之間相互表揚的多,提問題、講不足不夠”問題。
一是黨委書記充分發揮作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學習《黨章》和《準則》,學習十九大報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二是班子成員按民主生活會主題和要求認真準備,深入查找思想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充分開展會前“四必談”,為生活會的召開打好基礎。三是確保民主生活會質量。做到 “三不開三重開”,即會前征求意見不充分的不開,會議主題不明確的不開,實施方案未報批的不開;沒有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重開,表揚多、問題找不準的重開,整改措施不具體的重開。四是抓保證監督。通過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把同級紀檢部門的提前介入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的有效監督作為民主生活會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抓緊抓好。
(2)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力,班子成員未參加組織生活會”問題。
一是牢記職責,強化觀念。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學習了新《黨章》,強化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意識。二是嚴格制度,接受監督。研究制定了《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實施細則》,對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規定了具體內容。
(3)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黨委對基層黨的建設領導不力,沒有專題研究過黨支部建設工作”問題。
一是市建投集團黨委帶頭加強自身建設,按照中央《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2017年先后召開3次黨建工作專題研究會,針對基層支部工作進行了詳細安排和部署。二是黨委成員按“一崗雙責”的要求,積極做好分管聯系單位的黨建工作。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基層黨建工作考核監督管理辦法》。三是深化認識,構建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市建投集團黨委以支部建設為重點,多次研究部署,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為引導,組織全體黨員開展了“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性”的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以及“提高黨員意識、促進巡察整改”主題活動。引導各支部利用網絡、微信群等新媒體自主學習、互動交流,擴大學習教育覆蓋面。
(4)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黨委理論中心學習組學習堅持不夠”問題。
一是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確定中心組學習以集體學習研討、個人自學、專題調研三種形式為主。十九大召開以來,中心組已先后組織學習8次。二是對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進一步進行了規范和要求。要求領導班子成員要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努力加強學習,認真做好讀書筆記,積極撰寫學習體會或理論研討文章,做到經;、規范化,做認真學習、深入學習的表率。三是修訂年度學習計劃,明確學習要求、保證學習時間。中心組每年集體研討學習不少于8次,學習時間累計不少于15天,班子成員要進行2次以上黨課或專題宣講。
2.關于“基層黨建工作依然薄弱”問題。
(1)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規范,“三會一課”標準不高,制度執行不嚴格,各支部都未達到“三會一課”的要求”問題。
一是針對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規范問題,黨委要求按照有關規定各黨支部每季度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堅持黨員領導干部自覺參加雙重生活會制度,帶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二是為切實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研究制定了《“三會一課”制度實施細則》。明確規定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1次、支部委員會議每月召開1次、黨小組會每月至少1至2次、黨課每季度至少1次。黨委班子成員每年至少參加6次支部活動,講黨課2次,學習心得不少于4篇。三是堅持黨課制度,落實黨課教育。以“兩學一做”和十九大精神為主要內容,堅持黨員領導干部講黨課制度。四是嚴格考核督查。采取查看會議記錄、黨課內容等基礎資料和召開黨員座談會、隨機訪談等方式,對各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對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嚴格追究責任,促使基層組織生活制度化、規范化。
(2)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黨員主動繳納黨費意識差,支部工作手冊記錄不詳細、不全面”問題。
一是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強化責任意識。開展黨員責任意識主題教育活動,通過學習《黨章》,溫習黨員的權利和義務,在思想上形成繳納黨費的自覺和習慣。同時規定每季度繳納一次黨費,每半年公示一次繳納黨費情況。二是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按照市國資委黨委的有關文件要求,嚴格落實開展黨費收繳專項整治、違規發展黨員專項整治、黨員組織關系專項排查整治、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專項整治等活動。
3.關于“民主集中制貫徹不夠到位”問題。
(1)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存在決策機制不清晰,尚未形成權責明確、切實可行的議事規則”問題。
一是研究制定了四個《議事規則》,明確職責權限和決策程序。研究制定了《黨委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和《領導班子聯席會議事規則》等四個議事規則,明確各層次會議議事范圍和決策程序。二是嚴格執行集體研究決策機制。對涉及市建投集團監管制度建設、干部調整、投融資活動、招投標、產權(股權)和資產轉讓、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全部納入了黨委會、董事會、經理辦公會議決策范圍,堅持充分調研、會前溝通、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提出可行性意見建議等程序,并實行班子成員自下而上逐一發言,落實 “一把手”末位發言制的民主集中研究決策機制。
(2)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研究人事事項時,缺民主推薦、考察、公示等程序,也未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問題。
一是修訂完善了《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選聘、調入人員管理辦法》。堅持中層干部選拔任用需經過“民主推薦和自薦、考察、經黨委會、董事會討論決定和公示方可辦理任職手續”的流程辦事。二是強化對中層干部擬任人選的考察。依據中層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不同職務的職責要求,對其德、能、勤、績、廉等各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三是在黨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時,保證與會人員有足夠的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并堅持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四是《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的修訂完善,為市建投集團中層干部的任免、使用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
(3)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落實“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在經營放貸款業務時,僅經過風險委員會研究,而沒有經過黨委會、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進行集體決策”問題。
一是構建規范的集體研究決策機制,研究制定了四個《議事規則》,對黨委會、董事會、經理辦公會和領導班子聯席會議職權范圍進行明確劃分,界定了職責權限和研究決策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項,嚴格履行了黨委會前置審議程序,在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時,由進入董事會或經理層的黨委成員在充分表達黨委意見和建議后,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分別作出決策。二是取消了市建投集團風險管理委員會。對按規定需進行集體研究決策的事項全部提交黨委會、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進行研究決策后。三是強化日常監督管理。由市建投集團辦公室負責日常督辦,市建投集團紀檢部門全程跟蹤督查,加大問責追責力度,確保重大決策依法合規推進和落實。
4.關于“選人用人方面”問題。
(1)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存在任人唯親,近親繁殖,違規進人”問題。
一是修改完善相應制度,規范選人用人程序。研究制定了《選聘、調入人員管理辦法》和《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規定了多渠道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和干部選拔任用的標準和程序。二是嚴格遵守干部選拔任用的各項制度。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嚴格干部選拔任用標準,嚴密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堅持“五個重用、五個不用、五個調整”的用人導向。對普通員工的引進,按照崗位需求、職位要求,采取推薦、選調、公開招聘等方式引進。
(2)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擅設總裁助理和中層領導虛職職位”問題。
市建投集團黨委根據市國資委黨委要求和崗位設置及工作需要,以市建投黨委〔2017〕11號文對所有中層干部重新任命,免除了5名總裁助理和7名中層虛職職位,保留了在市國資委備案的一名總裁助理。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以十九大報告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精神為導向,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持續深入“三轉”,聚焦紀委監督執紀主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從嚴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馳而不息糾正“四風”,推進市建投集團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使黨員領導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1.關于“黨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
(1)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存在涉嫌套取現金”問題。
一是建立制度,規范費用報銷。研究制定了《關于規范費用審批報銷管理的規定》,明確了費用報銷的審核審批程序和責任追究。二是加強審計監督和紀檢執紀檢查。要求審計監督部對市建投集團及子公司財務運行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和全面審計的方式加強審計監督,紀檢監察室對執行財經紀律等情況加大執紀監督和問責。三是借助年終財務審計開展財經紀律專項整治,解決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違規發放績效工資、擅自提高個別領導年薪”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市國資委印發的《石家莊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石國資〔2017〕176號),認真如實申報,并按照批復要求兌付。二是對當事人2011-2013年度超過標準部分予以清退,共92167.5元。
(3)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超范圍發放獎勵”問題。
一是對2014年度不應享受的人員獎勵進行了清退,共29170.54元。二是對2013-2015年度被評為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人員超出標準部分予以清退,涉及19人次,共計9500元。
(4)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虛構無息借款業務,再變相支付利息”問題。
2010年4月、2011年4月市建投集團分兩次向省企協借款300萬元,因金融政策限制,市建投集團與省企協簽訂了以咨詢服務費形式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2016年4月政策允許后改為正規借款合同,2016年10月合同到期后全部還清。今后,市建投集團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出臺的相關議事規則和規定,嚴格加強各項融資管理。
(5)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大額支付使用現金”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規定,加強現金使用管理。二是2017年以來,嚴格執行了現金使用管理規定,沒有發生違規使用現金問題。
2.關于“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夠,處理違紀問題不到位”問題。
(1)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紀委專責監督作用不夠,“三轉”不到位,紀委書記分管其他業務工作”問題。
一是聚焦主業,強化職能落實。市建投集團黨委高度重視紀委“三轉”工作,重新調整了班子成員工作分工,紀委書記專職分管紀檢工作,將工作精力集中到紀檢監察主業上來。二是關口前移,強化抓早抓小。開展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談話活動,對市建投集團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做到全覆蓋,每年進行一次廉潔談話,通過談話方式,及時提醒約談對象改正問題,有效遏制問題嚴重化。三是全程監督,扎緊權力籠子,“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根據巡察反饋意見,圍繞三重一大、物資采購、財務管理、費用報銷、融出資管理等重點領域,建立健全21項規章制度,確保市建投集團及各子公司依法依規健康經營發展。
(2)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監督檢查存在寬松軟問題,自辦案件為零”問題。
一是加強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案件查辦、信訪知識等方面的培訓,牢固樹立主責主業意識、問題導向意識、規矩和紀律意識,提高干部發現問題、監督執紀問責、紀律審查的能力。二是加強執紀問責力度。加大落實“八項規定”工作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恒糾“四風”。研究制定了《工作作風整頓實施方案》,大力整治遇事推諉、庸懶散漫等作風頑癥。嚴厲查處違反工作紀律行為,2017年累計檢查勞動紀律55次,查處相關員工 19人次,扣發工資2400元。
3.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不嚴格,四風問題依然存在”問題。
(1)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購買高檔工裝,存在鋪張浪費,追求奢靡”問題。
一是按照有關要求,由個人承擔了部分費用,共計7140元。二是確需購置工裝的,嚴格落實八項規定,以勤儉節約為原則,嚴格控制標準,并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
(2)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慵懶散現象依然存在。巡察期間,進行工作紀律檢查,發現3名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玩手機,辦公桌上擺放零食”問題。
一是集團公司研究制定了《工作作風整頓實施方案》,著力解決違反工作紀律、庸懶散等問題。二是責令巡察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的相關人員及部門負責人作出書面檢討、進行了通報,并按照《勞動規章制度》分別給予了經濟處罰。
市委巡察組移交市紀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組2個問題線索,到目前了結1件;暫存1件,待市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將集團公司財務賬冊退還后,由市紀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組進一步核實。
(3)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以考察調研項目為名,報銷各種費用且不能提供與考察有關資料,存在公款旅游”問題。
一是對此問題,集團公司積極配合市紀委駐國資委紀檢組進行核查,并按照市紀委駐國資委紀檢組處理建議對3名當事人給予了誡勉談話處理。二是研究制定了《因公出差審核審批規定》,明確了因公出差的范圍、事前審核審批程序,事后需向相關管理層級提交書面報告等要求。
(4)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2014年車改后,存在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問題。
一是對此問題,市建投集團正在積極配合市紀委駐國資委紀檢組進一步核查,將按照市紀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組處理意見進行整改落實。二是研究制定了《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杜絕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情況發生。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一步我們將全面學習宣傳貫徹十九大精神,切實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總體要求指導市建投集團工作,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以此次巡察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的具體行動,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有力舉措,作為推動市建投集團各項工作開展的重要契機,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毫不松懈抓好后續整改
市建投集團黨委堅持機構不散、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對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決的事項,按照既定整改措施,逐條逐項完成后續整改工作,推動整改落實到位,杜絕虎頭蛇尾;對整改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立行立改;對遺留問題和難點問題,研究制定措施妥善解決。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事項,主動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二)大力改革創新,著力構建長效機制
在整改問題的同時,認真查找深層次原因,從完善機制體制、健全制度體系、創新管理方式、夯實基礎工作等方面,突出“三重一大”決策、規范權力運行、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強化監督問責等領域和環節,充實組織力量,建立起堵塞漏洞、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
(三)突出從嚴管黨治黨,以整改成果推動發展
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嚴格落實市建投集團黨委主體責任,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做到領導認識到位、監督權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關到位、執行紀律到位、檢查問責到位,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緊緊抓在手上,以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為中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和改進市建投集團黨委對企業的全面領導,做強做優做大企業,運用整改成果推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8年2月5日至4月5日)。聯系方式:電話0311-89165859(工作時間);郵政信箱:石家莊市橋西區建國路668號;郵政編碼:050000;電子郵箱:SJTjijian@126.com。
中共石家莊市建設投資集團
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
2018年2月5日